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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涿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:2020-08-31 16:25:55 阅读量:1205
2018年5月26日至28日,栾会欣、王雪松、李建军三人到昆明市总工会考察学习。考察学习结束后,擅自改变行程到丽江和大理等景点游玩五天,并将旅游费用共计14400元在涿州市总工会财务违规报销。2019年3月15日,栾会欣、王雪松、李建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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