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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制度

来源:涿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 发布时间:2020-08-31 16:09:21 阅读量:745

 

一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,尽职尽责,坚守岗位,每天上午8:30,做好值班交接工作。

二、值班人员一律在值班室值班(值班室位于112房间,领导带班室在本人办公室),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,有情况及时报告带班领导,并按领导要求妥善处理。

三、遇有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,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向主要领导报告,并按要求向市委、市政府值班室报告。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四、与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协调机制,保持畅通渠道。值班车辆由办公室管理,遇有紧急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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